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企业研发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8 浏览次数:9171
建科函〔2022〕151号
各相关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意见》(皖小康〔2020〕2号)精神,积极推动建筑业特级、一级企业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现就做好建筑业企业研发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研发数据的统计,能够及时反映国家、地区及企业科技创新情况,各相关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专人专岗,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高效高质完成年度研发统计各阶段工作。
二、依法统计,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全省建筑业特级、一级企业要规范日常财务核算,建立健全企业研发支出辅助账,强化研发费用归集整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积极参加相关主管部门的专题培训,坚持依法合规、应统尽统,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各建筑业特级、一级企业必须独立报送统计数据,各市相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授意、引导或暗示本地区建筑业特级、一级企业按指定的数据报数。集团公司要厘清集团本部与下属企业的关系,不得重报、漏报研发人员、项目和经费等信息。
三、确保进度,严把数据质量
全省建筑业特级、一级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年报,填报截止时间为3月10日。建筑业特级、一级企业应配合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开展的相关数据核查工作,及时沟通填报中遇到的业务问题。填报有错误的,必须由本企业修改;需填写情况说明的,必须由本企业填写具体明确的、有说服力的情况说明。
附件:1.企业研发统计年报报表表式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统计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