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不再强制建筑企业与招用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可签订用工书面协议
发布日期:2022-08-22 浏览次数:8472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印发通知,决定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将第八条原条款“全面实行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坚持建筑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其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并在相关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修改为“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依法订立用工书面协议。建筑企业应对建筑工人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并在相关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同时,将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中的“劳动合同”统一修改为“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
本文摘自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