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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住建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3 浏览次数:10793

建服函〔2023〕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等文件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工作要求,更好地推动我省相关工作,现将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恪守职业道德,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持有全国统一且仍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人员。

二、继续教育相关规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规定,从取得培训合格证次年起,持证人员每年须参加32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共基础知识10学时、专业岗位知识22学时)。两年内累计学习不满64学时,须重新取证。

同时持有多个岗位证书的人员,同一年度的公共基础知识无须重复学习。首个岗位报名学习后,其他岗位仅须学习22学时的专业岗位知识。

三、继续教育形式

采用线上学习形式,学员通过网络教育平台(zfycx.gc80.cn)完成规定学时的网络教育培训。

四、继续教育报名流程

1.复制链接(zfycx.gc80.cn),或搜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平台进入学习网站,按提示注册账号(已注册学员请直接登录)。

2.选择专业岗位和继续教育年份并缴费。

3.微信扫描网站电脑端首页二维码进学习群,等待开班并关注群通知。

4.按群通知要求完成相关操作,进行线上学习。

5.学完审核通过后,更新证书。

五、继续教育收费标准

2022年度继续教育(32课时):160元/人

2023年度继续教育(32课时):160元/人

六、注意事项

1.去年换证人员,须同时完成2022、2023两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

2.去年新考取证人员,仅需完成2023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

3.继续教育报名专业要与原岗位证书保持一致。同时持有多个岗位证书的人员,同一年度公共基础知识课时无须重复学习。

七、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4000016860  0551-62871275 62871532



2023年1月16日


本文摘自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